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史学上,即便是那些以“论”作为主要特点的著作,也是不脱离史事而发论的。例如,虞世南的《帝王略论》,有“略”,有“论”;范祖禹的《唐鉴》,也是先说事,后发论;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是事、论并举,或因事而论,或以论举事,可谓事、论交融。
当然,在中国古代历史理论发展史上,也并非都如以上所论,即均为依事而言理、据史而发论之作。这里所要强调说明的是中国古代历史理论的突出特点,而非着意描绘它的全貌及其每一细部。其实,在中国古代历史理论中,也有一些专篇、专书是重于思辨的。例如,司马谈《论六家指要》之阐说社会思潮;柳宗元《天论》《天说》《天对》之讨论天人关系和社会历史,以及刘禹锡《天论》之补充、发展柳宗元的天人关系说;顾炎武的《郡县论》《钱粮论》《生员论》,讨论建置、财政、取士制度等,都是此类理论文章的名篇。又比如《周易》、陆贾《新语》、刘邵《人物志》、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等,都是此类理论专书的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