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我们不妨就这个题目再做一点补充,对于印象先于观念这个原则,还需再加上一条限制,即正像我们的观念是印象的意象那样,也能形成次生观念,这在我们目前对于观念所作的推理中可以看到的“作为原始观念的意象”就是这样产生的。但恰当地说,这个限制与其说是另外一个规则的例外,不如说是对规则的说明。观念可以从新的观念中形成自己的意象;可原则观念既然是假设从印象而来;那么我们的所有简单观念,直接或间接地由它们相应的印象中而来的这种说法还是正确的。
它是我在人性科学中创立的第一条原则;我们不要因为它显得如此简单就轻视它。因为我们可以发现,这种关于印象或观念先后的问题,正如哲学家们争论有没有先天观念,或者我们的一切观念是不是都是由感觉与反省中获得的那种在各种的名词下激烈争论的问题一样。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为了证实颜色和广袤的观念并非先天的,哲学家们只能够指出这些观念全是靠我们的感官传递的。因为要证实欲望及情感这两种观念并非先天而来,哲学家们也只能说,我们以前就有过这种情绪及经验。如果我们仔细考察这些论证,就能知道,这些论证只是说明了在观念之前就已经有了另外更加生动的知觉,观念来源于这些知觉,并被观念复现。希望经过我如此详细的陈述,能够将这个问题的相关争议全部消除,并使这一原则在我们的推理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