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赗于方,若九,若七,若五。书遣于策。乃代哭如初。”选文是对遇丧之时其中礼节的具体描述。大意为要将赠物之人名和赠物之数量记载于方板上,对于赠送助送葬物、祭奠物、财物和随葬物者,都要用方板把赠送者的姓名和所赠之物记下来,每块书写九行,或七行,或五行。所有送葬的明器也都要记载于简策。这时可以像小敛之后那样使人轮替代孝子哭丧。
从选文中可以看到,在入葬之时,主人要将宾客赠送给死者的物品记录在木板上一同下葬。这里出现了方板,也即木板这一硬质出版载体的描述,对于普通人家而言,宽木板较之于简牍,承载的信息量更多也更为庄重。在这种场合下木板的作用其实就是充当了宽牍载体的作用,将各种宾客信息、物品信息等记录在案,虽不同于我们现在狭义理解的出版,但是木板作为先秦时期的出版载体的价值仍需我们认识到。而接着“书遣于策”,这是直接描写竹质的简策出版载体。《仪礼·既夕礼》所描写的吊丧场景应该是周代的最为常见的吊唁慰问形式。这也就是说,方板、简牍这两种硬质出版载体在周代已经非常广泛地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