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夫妻在合伙企业中投资的分割
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在合伙企业中出资,另一方不是合伙人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仅夫妻双方作为合伙人,共同投资成立的合伙企业1.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或者夫妻双方都想继续经营企业但又不愿与对方一起经营,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对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取代未取得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一方的地位,并根据上述原则对双方均予以补偿2.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合伙企业,均是出名投资人1.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2.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律师解读 仅夫妻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离婚分割时的注意事项。(1)如果双方都不愿继续经营而对企业财产进行分割的,应按照有关企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并偿还债务及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后,对剩余的财产在夫妻之间按照约定或出资比例或者平均进行分割,并办理企业注销手续。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和支付其他费用的,还应以夫妻其他共同财产支付。(2)夫妻共同设立的企业往往是建立在牢固的信任基础上的,互信的基础会因离婚和财产分割而丧失。所以,如果夫妻一方不愿与对方一起经营,对企业进行清算也不太合适,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根据有利于当事人利益、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原则,斟酌双方当事人的经营能力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等因素判决企业由一方所有和经营,在对企业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后按照企业净资产的一半,或者在双方以各自所有的财产出资时则按照出资比例,补偿另一方,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