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解决目前问题的方法是准则功利主义的,它却是一种与那些通常提出的准则功利主义完全不同的准则功利主义(或康德主义)。因为这种方法只在全部由功利主义者构成的境遇里才适用。我的行动功利主义通常认为,当行动功利主义者处于一个由非功利主义者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时,他应当以某种方式行动;当他处于一个由功利主义者组成的社会里时,他应当以另一种方式行动。这两种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其次,即使在一个由心灵相同的功利主义者构成的境遇中,混合策略的解决办法也与准则功利主义的解决办法有实质性的区别,因为准则功利主义只允许出现“全部这样行动”和“无人这样行动”两种选择。
五、功利主义与正义
至此,我已尽力用某种概念清晰的方式来陈述功利主义,并且驳斥了许多通常被用来反对功利主义的理由。当我写本文的初稿时,我确实像一个比较天真的功利主义者。那个时候,我似乎认为,既然功利主义的原则表达了普遍化仁爱的态度,任何反对功利主义的人都必定是铁石心肠的人,即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非仁爱心的人,或者是一个概念混淆的牺牲品,一个未经批判的传统思维方式的信奉者,一个某种宗教伦理学体系的信徒。我认为,通过形而上学的批判,就能摧毁这些思维方式和体系。显然,功利主义的确与常识的道德良心会产生冲突的效果,但我仍然坚持“常识的道德良心是多么不尽如人意”的观点。也就是说,我倾向于拒斥那种依据普遍的伦理原则是否符合我们在特殊境况下的感情,来检验普遍的伦理原则的常识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