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即以西川酬之。
?1712?前张松初来,再三推调,今日却急于自说矣。前缓后急,变化不同。
?1713?既言欲得西川,却又假意推调。
?1714?前得画图,今又得一向导。
?1715?不忍取刘表,正是此意。
?1716?取川之谋,惟庞统力劝;收川之事,亦惟庞统任之耳。
?1717?二十七回中所伏之人,于此处始来。
?1718?李恢后来亦事玄德,然此时则忠于刘璋。
?1719?初见刘表未尝挥泪,今见刘璋而挥泪者,以将取其西川,故有所不忍而挥泪也。
?1720?人言刘璋暗,即此便知其暗。
?1721?后来此四人皆死于战,可谓璋之忠臣。
?1722?劝杀刘璋,孔明必不出此言。
?1723?不曰王者不为,曰霸者亦不为,拒统之甚。
?1724?庞统只言取之之利,法正却言不取之害,更进一层。
第六十一回 赵云截江夺阿斗 孙权遗书退老瞒
却说庞统、法正二人劝玄德就席间杀刘璋,西川唾手可得。玄德曰:“吾初入蜀中,恩信未立,此事决不可行。”二人再三说之,玄德只是不从。次日,复与刘璋宴于城中,彼此细叙衷曲,情好甚密。酒至半酣,庞统与法正商议曰:“事已如此,由不得主公了。”便教魏延登堂舞剑,乘势杀刘璋。延遂拔剑进曰:“筵间无以为乐,愿舞剑为戏。”庞统便呼众武士入,列于堂下,只待魏延下手。刘璋手下诸将见魏延舞剑筵前,又见阶下武士手按刀靶[957],直视堂上,从事张任亦掣剑舞曰:“舞剑必须有对,某愿与魏将军同舞。”二人对舞于筵前。魏延目视刘封,封亦拔剑助舞。于是刘璝、泠苞、邓贤各掣剑出曰:“我等当群舞,以助一笑。”玄德大惊,急掣左右所佩之剑,立于席上曰:“吾兄弟相逢痛饮,并无疑忌,又非鸿门会上,何用舞剑?不弃剑者立斩!”刘璋亦叱曰:“兄弟相聚,何必带刀?”命侍卫者尽去佩剑。众皆纷然下堂。玄德唤诸将士上堂,以酒赐之,曰:“吾弟兄同宗骨血,共议大事,并无二心,汝等勿疑。”诸将皆拜谢。刘璋执玄德之手而泣曰:“吾兄之恩,誓不敢忘。”二人欢饮,至晚而散。玄德归寨,责庞统曰:“公等奈何欲陷备于不义耶?今后断勿为此。”?1725?统嗟叹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