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为毁约扩军服务的纳粹外交
希特勒政府采取的一次次毁约扩军举动,对外交政策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即如何解除主要大国的恐惧,平息外交危机。政府的主要对策是,在尽可能长的时间里,努力使英国维持“扶德抑法”政策,全力同英国搞缓和,力争与英国达成某种形式的协议,甚至结成联盟,以求在英国的谅解下做好对外扩张的准备。
希特勒在作出冒险举动后,关注改善英国的不满情绪。1935年6月德英两国缔结海军协定,标志着希特勒对英和解外交的顶峰。对德国来说,该协定的政治意义远远超过其军事价值。它除了作为拆散斯特莱沙抗德阵线的一种手段外,主要用意是向英国表示友好,以此作为同英国达成全面协议甚至结成联盟的前奏。当时德国正在建造两艘2.6万吨级的袖珍战列舰,英国感到担忧,希特勒政府便提出缔结一项承认英国海军优势的协定(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德两国海军力量的比例是16∶10,而希特勒所提议的比例是近3∶1),表示德国无意同英国争夺海上霸权。在该协定的正文里,双方都把它称作“成为两国间永久和最终协议的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