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所有客体都必须存在于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之中,然而独立于作为现象的客体之外的主体却完全控制和监督着这些客体。如果要使出现于这些形式中的客体不成为空洞的幻想而具有意义,就必须放置在主体的视野之内才有可能。它们必须涉及某种东西,必须成为某种非对象的、表象的东西,必须成为某种并非只就主体来看才正确地相对存在,不依赖和它相对并作为它存在条件的任何东西,也不依赖这种东西的任何形式,简言之,必须不是表象而是物自体。
因此,我们至少可以问:这些表象,这些客体,除了成为主体的表象或对象以外,是否还是别的东西?在这种意义下,它们会是什么?在与表象完全不同的一面,它们是什么东西?什么是物自体?我们曾经回答过这个问题,说它是意志,但在目前,我要暂时把这个答案摆在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