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他们是外资企业,国家有保护倾向,这官司就更难打了,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即便打赢了,也会耗时不少,投入的财力物力太大了,不划算。”
林翠儿想了想:“这事我再考虑考虑,你也回去找找有关国内服装假冒官司的案例,看有没有可参考性。”
法务沉思着道:“现在我国应该还没有服装假冒官司的案例。
如果有,早就引起我们律师界的注意了,可我从来没有看到这类案子的资料。
不过我回去还是尽量的找一找,万一有这类案例,但是因为影响小没引起咱们律师界的关注呢。”
法务走后,林翠儿一个人支着下巴努力回忆,终于记起前世好像有两个著名的服装品牌打假案例。
这两个服装品牌最开始打假是因为被告是百分之九十的高仿,而且又是国内未注册的野鸡服装厂,所以第一场官司下来这两个服装品牌都胜诉了。
但胜诉了又怎么样?那家野鸡服装厂换个地方又仿制,再告再换个地方。
之所以抄袭,主要是处罚的成本太低了,首先人家不会留账单给法院查他盈利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