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动性指数
流动是实现人力资本结构调整和有效配置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劳动力市场从不平衡到平衡的动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劳动力市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改革开放前的限制流动,到21世纪初的自由流动,到现如今的有序流动,流动人口已经颇具规模。在这个过程中,户籍制度改革使得户口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从彰显市民优越性的标签转变为代表城镇居民福利的象征,再转变为全体劳动者共享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变革成果的抓手。
流动性指数权重为20%,这里在计算劳动力市场平衡性指数的过程中,分全国指标和分省指标来计算,其中,全国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当年全国流动人口总数/当年年末总人口数
分省(市、自治区)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人口占当地常住人口的比=当年跨省(市、自治区)流动人口总数/当年年末省(市、自治区)常住人口数
分省(市、自治区)指标的分母是年末常住人口,这是和全国指标的差异。
《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流动人口1.47亿人,其中跨省(市、自治区)流动人口4779万人。之后,流动人口规模连续七年递增,在2014年达到顶峰,为2.53亿人;2016年年底,流动人口规模为2.45亿人,比2015年年末减少了171万人,这是中国流动人口连续第二年下降(见图2-10)。与之相对应的是人户分离人口的变动,2014—2016年,人户分离人口占总人口的比分别为21.79%、21.39%、21.12%,实现两连降。流动人口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户籍制度改革,部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落户,其中,90%以上的人落户地在城镇,成为新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