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学语文学科的情意含义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中学语文学科在教学过程中,要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发展个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要让学生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收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提高文化品位;要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学习语文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要在发展学生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学习科学的思想方法,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
二、中学语文学科的知识、能力、情意目标的设置
中学语文教学目标,主要是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语文知识,培养听、说、读、写四种能力,并且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致力于“情意”(即新课标所倡导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渗透。
(一)中学语文学科总体教学目标
中学语文学科目标从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设计。三者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目标的设计着眼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