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乡人民,经过全国规模的田地丈量,定了租税,在册上详细记载田地的情况,原坂、平衍、下隰、沃瘠、沙卤的区别,并规定凡买置田地,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免掉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同时也保证了皇朝的财政收入。十年一次的劳役,使人民有轮流休息的机会。这些措施虽然仍是封建剥削,但比之统一以前的混乱情况,则确实减轻了一些人民的负担,鼓舞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推进,是起了显著的作用的。
朱元璋虽然对一部分大地主进行了严重的斗争,对广大农民做了一些必要的让步,一部分大地主被消灭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力量被削弱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增加了;但是,这个政权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政权,首先是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即使对农民采取了一些让步的措施,其目的也还是为了巩固和强化整个地主阶级的统治权。无论是查田定租,还是编户定役,执行丈量的是地主,负责征收运粮米的还是地主,当里长甲首的依然是地主,质正里中是非、词讼,执行法官职权的“耆宿”也是地主,当然,在地方和朝廷做官的更非地主不可。从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统治,地主首先要照顾的是自己家族和亲友的利益,是决不会关心自耕农和佃农的死活的。由于凭借职权的方便,剥削、舞弊都可以通过皇朝的统治权来进行,披上合法的外衣,农民的痛苦就越发无可申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