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个案件没有并案侦查。并案侦查是指侦查主体就同一地区或相邻地区,发生的两起以上系列性刑事案件,经分析认定为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人所为,并据此将这些案件结合起来,对其进行合并分析调查,找出其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全面、统一组织实施侦查的一种侦查破案方式。
并案侦查要达到迅速破案的目的,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这些所并案件必须为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分子所为,实质上就是对各案的犯罪分子做出同一认定的过程。根据能否直接对犯罪主体同一认定,可将客观事实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特定并案条件,即能够直接、确凿地证实数个案件为一人或一伙犯罪分子所为的客观事实,它所反映的犯罪人的特征一般都是特殊的、独有的;第二类是一般并案条件,是通过对案件中相同或相似体貌特征、作案手法等综合分析比对,所做出的同一认定。
这五个案子明显不符合第一类,最早一个案子与最后一个案子中间相隔十二年,从痕迹物证、作案目标、作案手段、犯罪体貌特征等方面没有找到内在联系。朱林凭老刑警直觉,一直认为五个命案肯定有联系,可是直觉没有证据支撑,最终无法并案。
这期间江州发生的其他杀人案虽然还有犯罪分子逃脱未归案,但是能找出明确的犯罪分子以及作案动机,剩下的是何时抓捕归案。只有这五个案子扑朔迷离,成为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