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引发外界关注的女律师自称遭广州警方脱光检查事件,广州市律师协会10月13日凌晨发布通报称,民警存在行为失范、态度不当、语言有失文明等情况,但暂未发现存在殴打羞辱的行为。 近日,一名孙姓女律师自称,9月20日她到广州荔湾区公安分局华林派出所,沟通办理委托人的取保候审事宜,遭遇警察“碰瓷”,并遭到“裸检”羞辱。 孙姓女律师自述,自己在派出所时,一名警察将自己的工作证甩向她,她举手遮挡,被警察指称“抢工作证”、 “袭警”。该女律师自称被警察“包围后,有人反剪我双手,陈警察对我掐脖施暴,我被掐得满面通红,白眼上翻”。随后还被要求脱衣服接受检查,裸身过程持续20分钟左右,并按照要求进行拍照、打指模和验尿。在接受了约6小时的讯问后,直至当晚11时50分才被释放。 广州市律师协会10月13日凌晨对此发布通报称,律协在事后依规启动维权程序,向广州市公安局了解核查有关情况。该局予以积极回应,向本会通报有关情况。10月11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应律协的要求,安排律协人员调看了事发经过现场的视频。 根据现场视频,派出所民警在孙律师办理业务期间存在行为失范、态度不当、语言有失文明等情况。现暂未发现存在殴打羞辱孙世华律师的行为。 通报还称,广州市公安局向广州律协表示,将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律师正当执业权利,支持律师依法执业。广州市公安局表示对该事件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 此前据广州市公安局10月10日通报,经调查,9月20日下午,荔湾区公安分局华林派出所在依法侦办一起刑事案件时,自称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的代理律师孙世华(女,48岁,未提供有效律师证件)和与案件无关的梁某基(男,42岁)、张某洲(女,49岁)3人一同来到派出所,要求办理周某取保候审法律手续。值班人员随即通知办案民警,办案民警到场后向其出示警察证表明身份和告知其办理程序时,孙世华以查看民警身份为由,伸手拉扯民警挂在胸前的警察证。与此同时,张某洲用手机在派出所内拍摄警务工作,并与梁某基一同起哄吵闹、辱骂民警,经民警口头制止仍不听劝阻、继续拍摄。 广州市公安局称,孙世华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此民警依法将3人口头传唤带入该所办案区,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询问调查等工作。23时许,3人结束传唤后离开。次日,孙世华拨打广州市公安局督察专线投诉。督察部门展开认真调查,通过调取翻查视频录像、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不存在孙世华等3人被民警殴打和羞辱的情况。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