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前,我买了一本笔记本,以便每天晚上能记上三言两语。我已经出版了《环球旅行》,这次只想写点文章投给杂志社,或者仅仅是为我的同伴写点什么。后来的一个冬天,我不愿挨冻走三英里去办公室,就百无聊赖地待在家里。我想起了这次旅行,就试着看能否写些文章。结果我文思泉涌,一发不可收拾,当天就写了三四千字。此后每当刮风下雨不用去办公室的日子里,我就靠这一愉快的工作打发时间。写了二十多次之后,居然写成了一本书。我把书稿拿给斯科莱布诺出版社,让他们帮我印几百本出来好送人。和《环球旅行》一样,该书赢得朋友们的喜爱与好评。一天,坎普林先生找到我,说斯科莱布诺先生已经读过此书,很希望能出版此书。
作为一个虚荣的作者,当我听到别人恭维自己的作品很有价值时,居然就同意了,书名叫做《美国马车在大不列颠》。此后直到1912年的30年间,每年我都还能拿到少许版税。书出版后,我收到很多热情读者的来信,家人便帮我将它们保存起来。很多残疾人也来信表达了他们的感激之情,说我的书点亮了他们的生活。在英国,该书也大受欢迎,《观察者》甚至做了一期赞许性的回访。不过我认为,这本书最大的优点是自然而然,绝不刻意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当初我只是为朋友写的这本书。当我们毫无功利之心去做一件事时,往往能做得很好。写这本书带给我的快乐,如当年的旅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