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伯特兰·罗素在其著名文章《自由人的崇拜》中那么鲜明地描画了这一点——至少有两个事实未被动摇。人实际上亲历价值,人对科学学科的忠诚——即使是对科学之实证主义的歪曲形式——便是精神价值的例子,这种学科既是严密的又是崇高的。如果在任何意义上人不是自然的部分便是自然的产物,那便必须承认自然产生价值,且与价值相容,尽管培根对自然之最后原因的消除是与此相反对的。为理解自然规律,人一开始必须忘却一切价值,但不可忘却科学真理的价值!无论如何,为能获得对自然的完全理解,人必然以记住他所合理地看重的一切而告终。如果他未能记住,那么他作为人和作为哲学家就都是失败的。
(二)从自然到价值
如果自然只被看作物理化学研究的对象或完全给定的东西,且只为感性经验所了解,那么它确实是价值中立的。但如果这么认为,自然便是对经验和实在之广阔领域的抽象,且必须相对于广阔的经验而被理解。人类心智的伟大战争并不只是发现自然之价值中立的感性事实和这些事实所遵从的数学规律的斗争。精神的竞技场在价值领域。将知识限定于感性事实和应用数学的决定本身便是关于最高重要性的价值抉择。这一抉择认为,寻求确定的东西优于寻求不确定的东西。不带价值的自然是可证实的、确定的。感性事实是可观察的;基于实验和精确计算的预测是可证实的(至少是“可确认的”)。科学探究确定性和所有学科从业者的普遍共识。价值是情绪性的、含糊的,并且是不可证实的,众所周知,在不同的文化中存在关于价值的人类学的差异。[2]然而,让我们再重复一遍,这一观点能被坚持仅当隐含的价值判断为真,即感性确定性和数学必然性比经验适当性和包容性好。这一判断恰恰要在价值竞技场中被击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