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绝不能被删去或涂抹,以免人们不能完美地整体辨认出来;
在油画和彩色照片上,如果需要使用女孩子肖像的话,应该首选肤色较深的女孩子,而不是金发碧眼的女孩子;
少女和年轻女子的形象应该是健康向上的,而不是矫揉造作的样子;
不要称可口可乐为“它”;
不要把可口可乐用拟人化——比如,“可口可乐邀请你共进午餐”;
不要明示或暗示非常小的孩子应该饮用可口可乐。
保护神圣的商标
实际上,这些条款大多数都来源于可口可乐的商标管理部。到20世纪30年代晚期,公司防止商标替代和侵权行为的措施已经非常专业和完善了。公司的律师敏锐地意识到:如果听任商标陷入非特定的使用,他们将很快失去这个商标。阿司匹林、玻璃纸和自动扶梯都已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提到“可乐”饮料就会受到强烈的谴责,因为它已经被称为麻醉药物了。
1938年,刚从佐治亚大学法学院毕业的贾斯珀?约曼斯十分紧张地参加了可口可乐公司招聘调查员的面试。“当你还是一个法律系学生的时候,你是怎样定位可口可乐的?”约曼斯对这个很特别的问题事先没有准备,便顺口回答道:“深红色的麻醉药。”面试官眉头一皱说:“贾斯珀,这是你最后一次称可口可乐为‘麻醉药’。可口可乐是一种不需要改进的产品,因此,它不需要任何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