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一亩三分地里,能镇住我的只有三个人,两个女的——小铃铛和她妈,另外一个就是医生摩根。
把他拍扁了放在百科全书里,词条也是四个字:医学天才。
他和我刚好生活在世界的两个极端。他有三个医学博士学位,全部来自一流的专业学府;他认识拉丁文、希伯来文、古英文;他认识所有山上和海里的动物以及植物。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十号酒馆,正如我不知道为什么十号酒馆这样一号地方会存在。
我们唯一的共同点是都将生命的一大部分时间耗在了十号酒馆里,将浪费生命作为人生的主要任务,不管那生命的质地与价值到底如何,我们感觉彼此灵魂相通。
我等了一晚上,摩根真的没来。到了十二点半我忍不住了,喝完手里那瓶啤酒,走出十号酒馆去找他。
他住在市中心的一栋小破楼里,四下都没有其他建筑物,远远看上去,那栋房子符合都市鬼屋的一切条件。
从酒馆走过去只需要十五分钟,我上前敲了一下门,门就开了。
我最先看到的,永远是摩根的额头,就算完全不认识他,路人也能快速对他的智力水平有所了解,因为很少遇到脑门那么突出的人。
他是高个子,除了额头,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那双纤细却有力的手,还有他如同舞蹈或做手术一般的动作,任何动作都精确、优雅、有分寸,不浪费任何一丝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