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3 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续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钢铁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硫酸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指导性文件,重拳强力治理大气污染,重点领域是工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石油、化工等重化工业。此举将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加快经济转型。防治大气污染的重点区域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其中京津冀是重中之重。目前直接影响京津冀气候条件的地区除河北外,还有山东、山西、内蒙古等,仅河北每年钢产量就超过2.5亿吨,严重影响北京的大气环境。2014年,国家环保部启动10项改革工作任务:一是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是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三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四是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五是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六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七是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八是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九是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国家环境资产核算方法体系研究;十是发展环保市场,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政府坚决向污染宣战,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用铁规、铁腕强化污染防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步改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