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再来让我们从文章的类别,谈一谈练习写作时的层次问题。
宇宙间的一切,我们可以分为四个范畴,就是所谓情、理、事、态。情,就是吾人喜、怒、哀、乐的感情;理,就是思想在事物中间的条理;事,就是人物动态;态,就是一切事物的形状。根据宇宙间这四个范围,在文学作品上,就产生了四种类别,即言情,说理,叙事、状物。这四种类别我们抽象地来讲,虽然可以加以分析,但是具体地来说,却不能各别拆开。四者之间的难易,亦是各有分别的。说理文需要丰富的知识和成熟的思考,初学者不宜多作。勉强来作时,难免空泛肤浅,不切实际。初学者宜发展具体的想像,不作抽象的推理。事实上年轻人也是比较接近于具体意象的思维的。不过,抒情文写起来却也并非易事。因为情感是不可捉摸的,英国一诗人吴滋渥氏曾说过,“诗,是沉静中回味出来的情绪”。其实不但诗也,一切文艺作品,又何尝不是一样。青年人虽然容易感受情绪,不能抽象地说喜或说悲,概念是表现不出情绪的。情绪要见于景于事,抒情文必须先有叙事状物的底子。所以年青人初学写作,不宜先学说理或抒情,应当由叙事,状物作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