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末,阿木持有的常驻三年尚余一年的中国护照,因刁总不签,期满不得不离开香港。此时的南珠和华海两家驻港机构也没有了往日的繁华,大部分经商人员被遣返内地,除个别人通过各种途径改变身份成为香港人外,剩下零星几个行政人员留下为遣返内地人员办理手续,阿木万般不舍地离开工作生活创业五年之久的宝地——香港。
半个月后,刁总通过南珠驻海口办事处通知阿木上缴原常驻三年期护照,重新办理一本往返十五天的护照,目的是领着审计厅的财务人员重回越南胡志明市去清点国有资产。至此,阿木终于明白,刁总之所以不在尚有留港一年期护照续签申请表首长签字一栏签上“同意”字样,不是太忙没空,也不是疏忽健忘,而是有意为之。
这次清算海外国有资产的审计人员由省内另派。阿木陪去越南几天清点后回到香港,华海王铁主任根据省委组织部“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外派原则,开具一张回原单位“海南国际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原海南省轮船公司)的介绍信,既无升职加薪说明,也无组织关系(共产党员)转移证明,以至人回来之后至今二十七年过去了,组织关系仍然留在香港新华社,无处交纳党费,无人关心过问,这又是谁的错?找谁问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