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军官的奖惩制度
“奖惩严明,以奖为主,以惩为辅”是印军奖惩的主要特点。
印军奖励的名目繁多,等级明细,主要有勋章、奖章、通令嘉奖、奖杯、口头表扬等,在获得勋章时还会获得数量可观的奖金。
印度三军设有30多种奖章:陆军奖章、海军奖章、空军奖章、国土奖章、××战役奖章、海外服役奖章、长期服役和品行良好奖章等。除此以外,各部队(兵团)还设有不同形式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印军强调任何人员(包括将官、军官、低级委任军官、士官、士兵、文职人员、预备役人员等),只要“平时服役优秀、战时建立功勋”,均应得到相应的奖励。
印军的惩罚分为两类:一是纪律处分,其方式有扣押、反省、禁闭、额外勤务、扣发薪金(不超过3个月)、暂缓加薪、扣除晋衔时间、降衔(降职)、警告、严重警告等;二是军法审判(战时,各部队主官对违法犯罪的部属有军法审判权),其方式有开除军籍、革职、14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受到军法审判的,一律剥夺军衔、军职,并不得重新担任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