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中国最早的语言可疑论,最早的非语言主义。
五百多年以后,汉魏时期王弼等学者又挑起了中国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言、象、意之辩。王弼是这样说的: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象以观言。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可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可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之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
——《周易略例/明象》
王弼从卦象出发,原理接通物象与事象。他把“象”看作比“言”更基本、更原真、也更可靠的一种符号。也就是说,“象”是第一级符号,“言”仅仅是第二级符号。因此,言不足以表达象,象也不足以表达意,在这样的逐级代理过程中,信息有不可避免的损耗。
与这种“言不尽意”论相反,同时代的欧阳建提出“言可尽意”论:
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色不俟称而黑白以彰。然则名之于物,无施者也;言之于理,无为者也。而古今务于正名,圣贤不能去言,其何故也?诚以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辩。言不畅志,则无以相接;名不辩物,则鉴识不显。鉴识显而品名殊,言称接而情志畅。原其所以,本其所由,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称也。欲辩其实,则殊其名;欲宣其志,则立其称。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些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矣。苟其不二,则言无不尽矣。吾故以为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