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县令有“明府”的雅称,县丞有“少府”的雅称。在中央,排名第一的中书舍人有“阁老”的美称。
如果想图简单,可以直接叫“明公”。
身为大臣,面对皇帝,可以自称为“臣”。如果想谦逊一点,可以自称“愚臣”“贱臣”。如果是书面用语,可以用“草莽之臣”“草莽贱臣”。
如果是同事之间,或者对下属,可以自称为“某”“吾”。
在唐朝,人的社会地位有等级,可称呼却不分等级。宰相和下属说话,双方可以自称为某,官员和百姓说话,双方也可以自称为某。
如何称呼别人是一门学问,也有很多雷区。在唐朝,称呼方面最大的雷区应该就是直接叫对方的名字,比如直呼房玄龄、杜如晦。
您想想,活在当今社会,在职场碰到同事,私底下和朋友聚会,当众叫他们的名字,是不是也有失礼貌?更何况在礼仪繁多的古代社会。
正因为如此,历代王朝都有一项超规格的待遇:“赞拜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