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格结构
罗洛·梅通过临床心理治疗来研究分析人格结构,得出结论:人格有六大特征,他把这六种特征视为存在的六种本体论特点。
(一)自我中心
罗洛·梅认为,存在就是以自我为中心(centeredness),每一个存在着的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独特个体,谁也不能占有别人的自我。攻击人的自我中心,就意味着攻击人的存在。神经症就是患者为了保护自我中心免受外界威胁的一种适应方式。
(二)自我肯定
人为了形成独特的自我而对自己不断地督促、鼓励与鞭策。自我肯定(self-affirmation)指人保持自我中心的勇气,罗洛·梅把自我肯定也称为“成为自我的勇气”(the courage to be oneself)。人的自我中心必须是在不断的鼓励和督促中才得以发展、成熟的。罗洛·梅认为,人有保持自我中心的需要,人的存在依赖于自我肯定的勇气,如果由于外界的影响,人失去了这种勇气,那么他的存在就会逐渐消失。个体有了自我肯定的勇气,才能在自我选择的过程中实现自己、实现潜能。罗洛·梅把这种自我肯定的勇气分为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