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蓝瑶不但在实际生活上,而且在仪式上,特别强调孩子的出生是夫妇关系完成的条件。在生育孩子,担负起抚育作用之前,夫妇关系被认为是不完全的,他们的法律地位也没有比未举行初步仪式前有所增加。在我们社会里虽则没有这样明显的情形,但是在若干方面也表示出相似的意思。在称谓体系中,媳妇的称呼很多是从她和孩子的关系中得来的。她的翁姑和丈夫时常称她作“某某的娘”。没有生孩子之前,家庭里其他的人很不容易称她,所以很多时候是没有称呼的,或是用不很确定的称呼。在这种情形下,除非在当面的情境里才能有配合的行为。没有称呼必然不能充分地参预这新的社会团体。在昆明土语中,有直呼这种媳妇作“写未生的娘”,写字是小名的普通助音,未生是虚悬的孩子。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上文所用虚点虚线等并不只是为我们分析上的方便,而是实际生活中应用的标记。
夫妇关系没有完成,或是已婚的妇女尚没有取得她的社会地位之前,独立的家庭是不易建立起来的。现代社会中,儿女一结婚就和父母分居去经营独立生活,这并不是普通的情形。有很多地方,新婚的儿女要经过一个附属的时期。在我们农村里,男女结婚之后,常常要等一个时期才闹分家。独立成家的大多是已有孩子的夫妇。特罗布里恩德岛土人新婚的时候也是和父母一起住的。一定要双方婚礼交割清楚,新夫妇才能另筑新巢,而婚礼交割清楚为时已近一年,独立的小家庭大多已是有孩子的了。[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