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红“东北雨姐”因直播间售卖的红薯粉条被指含有木薯粉而非红薯成分,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让消费者对网红带货产生了质疑,也让“东北雨姐”陷入了涉嫌虚假宣传的法律风波。 事情的起因是一位打假博主在社交媒体上公开指出,“东北雨姐”直播间所售卖的红薯粉条中并未检出红薯成分,而是掺杂了木薯粉。这一消息迅速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与讨论。随后,涉事厂家回应称,产品确实含有三分之一的木薯粉,但配料表上并未标注。而“东北雨姐”在直播间曾明确表示配料只有红薯淀粉、饮用水和食用明矾,没有其他成分。 这一事件的核心在于,“东北雨姐”所售卖的红薯粉条实际成分与宣传不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反映产品的实际情况,包括成分、添加剂等信息必须明确标注。同时,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东北雨姐”作为销售者,其销售的产品标签未如实标注成分,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准确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如果“东北雨姐”在销售过程中明知产品成分不符而故意隐瞒,或者因疏忽大意未能发现并及时更正标签信息,那么其主观上就可能存在过错。 面对这一指控,“东北雨姐”团队在直播中回应称,已经送检了粉条,检测报告很快就会出来。团队成员还表示,如果检测结果显示有问题,就愿意赔偿。然而,这一回应并未完全平息消费者的质疑和愤怒。毕竟,虚假宣传已经发生,消费者的权益已经受到了损害。 如果消费者因此起诉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东北雨姐”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处罚。 首先,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如果“东北雨姐”被证实存在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那么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这意味着,如果消费者起诉并胜诉,“东北雨姐”可能需要向消费者支付三倍于购买商品价款的赔偿。 其次,从广告法的角度来看,“东北雨姐”作为带货主播,其直播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广告行为。如果她在直播中夸大产品效果、虚构产品成分或进行其他形式的虚假宣传,那么她可能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还可能面临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此外,如果“东北雨姐”的行为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如诈骗罪等,那么她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这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律的具体适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消费者起诉之前,应该先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