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7] 奎内尔所倡导的见解能为大家所乐意接受,但有三件真正的事实,在他们初次知道时感到震惊,现在已是众所周知的事:(1)我们在教堂常读到的信条,并非出于阿塔纳修斯之手;(2)在他死后1世纪内,这些信条还没有出现;(3)这些信条最初是在西部行省用拉丁文写成,君士坦丁堡的吉内狄斯教长对这些很特别的作品感到极为惊骇,不客气地宣称这是醉汉所写。
[2688] 见《新约全书·约翰一书》第五章第七节。天主教徒西门在1689年争取表达意见的自由;新教徒米尔在1707年情愿成为条文的奴隶。亚美尼亚人威特斯廷在1751年根据他那个时代和教派的需要,任意加以解释。
[2689] 现存手抄本数量超过80件,有些已有1200年之久。无论是梵蒂冈、康帕卢廷西安编辑或罗伯特·斯蒂芬斯的正统教义抄本,文字都已漫漶,无法辨识。藏于都柏林和柏林的两种手抄本并无价值,令人意外。
[2690] 或许是四位主教用同道的名义,把他们公开承认的信仰写成文章后发表,以后很快为阿非利加的辩论家、维吉利乌斯和福根提乌斯所引用。
[2691] 在11世纪和12世纪时,坎特伯雷总主教兰弗朗克和罗马教廷的红衣主教兼图书馆长尼古拉斯,分别对《圣经》进行校勘和订正。虽经过校订,但就最古老和最清晰的25种拉丁文手抄本,经文的章节仍未能达到所要求的标准。除原稿外,要想同时具备古老和清晰两种特质,是可遇不可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