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她一直都有用钢笔写字的习惯,六年前,肯定也是带着钢笔去参赛的,可关于借钢笔的插曲,真的毫无印象了,因为到B市的第二天,爸爸就出事了,她急急忙忙找大赛组委会,帮忙订了当晚的红眼航班赶回G市,别说一只钢笔,她连当时的总决赛都顾不得了。
“所以,你是在什么时候问我借的笔,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按理说,在事发之前的她就算对颜值长相这种事情再充耳不闻,但基本的审美能力还是具备的呀,像霍长宇这种姿色的男生,她不可能不记得。
“正式比赛前一天,工作人员召集我们开完会,有一个统一分组,用来指定负责后勤事务的生活老师,你还记得吗?”
乐瑶点头,那已经是下午了,也正是那个时候,她接到妈妈电话的。
“我坐在你旁边,我们还说过话。”
“说过话吗?说了什么?”
“当然是借笔的话啊!”
“……”
霍长宇敛起笑意:“当时我问过你名字,也告诉过你,我叫什么。”她眼角微挑,流露出一丝不抱希望的期待,“一点都不记得?!”
乐瑶和他对视,眉心微拧,眼神迷惘。
霍长宇看着她努力回忆却始终无果的样子,无奈地笑了笑:“好吧,幸好现在还有机会把这些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