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法学博士。2012年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等奖获得者。
关于教学的一点心得
宋刚[1]
笔者近年来主要担任法律硕士合同法课程的授课任务,在授课中有意侧重于学生的课堂参与的引导和实践。学生学习积极性有所提高,略有心得,与大家分享。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往往担心学生课堂讨论占用授课时间导致课程内容不能完成,往往不敢放手让学生讨论。但是笔者认为,讲授课内容区分重点与非重点,对于非重点内容寥寥数语带过,而对于重点和要点,通过充分的学生讨论,在时间上是可能的。对于具体授课方式而言,笔者几乎不直接介绍或讲解内容,尽量把授课内容提炼出问题,让学生思考后发表意见。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有较强的理论性;二是在实践中应用较多。前者鼓励学生发挥抽象思维能力,后者在于培养学生实际运用能力,提醒学生该知识点在实践运用中的注意事项或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