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古文字从自变隶,其法已错乱,后转为楷字,愈益讹舛,殆不可考。如言有口为“吴”,无口为“天”。按字书,“吴”字本从“口”、从“”音捩,非“天”字也。此固近世谬从楷法言之。至如两汉篆文尚未废,亦有可疑者。如汉武帝以隐语召东方朔云①:“先生来来。”解云:“来来,枣也。”按“枣”字从“朿”音刺,不从“来”。此或是后人所传,非当时语。如卯、金、刀为“劉”,“货泉”为“白水真人”,此则出于纬书,乃汉人之语。按“劉”字从“丣”音酉、从“金”,如“桺、、畱”皆从“丣”,非“卯”字也。“货”从“贝”,“真”乃从“具”,亦非一法,不知缘何如此?字书与本史所记,必有一误也。
注释
①汉武帝以隐语召东方朔:《太平御览》卷九六五引《东方朔传》记载,汉武帝持杖敲击殿槛,召东方朔道:“叱!叱!先生来!来!先生知筐中何等物也?”东方朔答:“上林献枣四十九枚。”并解释道:“呼朔者,上也;以杖击槛两木,两木林也;来来者,枣也;叱叱四十九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