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的生意显然不太好,一上午也没卖出去几个,这位记者动了侧隐之心,打算把老太太的柠檬全部买来,以便使她能“高高兴兴地早些回家”。
当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老太太的时候,她的话却让他大吃一惊:“都卖给你?那我下午卖什么?”
做同一件事,有人觉得做得有意义,有人觉得做得没意义,其中有天壤之别。做不感兴趣的事所感觉的痛苦,仿佛置身在地狱中。做感兴趣的事,仿佛是一种享受。在老太太眼里,卖柠檬就是一件值得享受的事,因为她能从中发现乐趣。每个人对工作的好恶不同,假使能把工作趣味化、艺术化、兴趣化,就可以把工作轻松愉快地做好。
大仲马的写作速度是惊人的。他一生活了 68 岁,到晚年自称毕生著书 1200 部。他白天同他作品中的主人公生活在一起,晚上则与一些朋友交往、聊天。有人问他:“你苦写了一天,第二天怎么仍有精神呢?”他回答说:“我根本没有苦写过。”“那是怎么回事呢?”“我不知道,你去问一棵梅树是怎样生产梅子的吧!”看来大仲马是把写作当作了乐趣,当作了生活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