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它很好看,看起来很正规,纯白的信封,正中用油墨规整地打印出收信人和寄信人地址——指示我前往旧城区一栋旧别墅。信封上写着尊敬的博阿茨·古德收,伊斯坦布尔科技大学寄,那么收信人一定就是博阿茨·古德先生了。所以你就清楚了我坐这辆黑车的意图,我要把这封最后的信送到收信人手中,越快越好,然后在出勤表上签好名,以最快速度返回邮局向老板(我习惯把上司叫成老板)交差,最后——这是我忙碌一天的最终目的——去国立医院看望我的叔叔,他一定等了很久了吧。
更好的是,那地址我很熟悉,没错,就是旧城区的那栋老别墅,我以前似乎还往那里送过信。让我想想,那别墅的主人我也记得,说来也巧,每次都是他接我送的信。让我仔细想想,他戴着副夸张的大眼镜,有点胖,头顶微秃,喜欢穿格子衬衫。他人很和善,但他没告诉过我他的职业,的确,他没有必要告诉一个邮递员这些东西。不过,我看得出来他是个什么人,我知道他知识渊博,并且多半是各个大学的客座教授。我看他收的信都来自大学或是杂志社,我大概就敢肯定他跟大学和学问脱不了干系,他文质彬彬,虽然体型有些胖,但也不像是做其他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