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协会在全国会议上一致通过一项决议,公开宣布赞成审判尼克松。就国会本身来说,意见也有分歧。第一个呼吁尼克松辞职的共和党参议员爱德华提出了“一条国会公众意见”的议案。他提议,假如尼克松公开彻底地坦白在水门事件中他所犯下的罪行,可以免除对他的起诉。但是,支持他的提案的人寥寥无几。众议院里要求制裁尼克松的呼声更为强烈,司法委员会一致投票,通过了一项决议,控告尼克松犯有可判处30年以上监禁和5万美元以上罚款的罪行。这个委员会发表了一份528页的通报,声称以“清晰而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详细论证了尼克松阻碍法律审判达36次之多:他“宽恕、怂恿,在某些情况下指挥、教唆并亲自帮助他的助理们制造伪证”。
是否对尼克松做出处理要由司法部专门调查水门事件的检察官贾沃斯基做出最后的决定。尼克松整日如坐针毡、倍受煎熬。他给国会里尚存的支持者们打了许多次电话,想得知贾沃斯基的意向。但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有时,他甚至完全失去以往的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