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想要强调,非基督教宗教没有达到其理想的失败是必然的,那么他可以对西亚和东南非洲基督教教堂的历史,或者对那些不顾(except)土耳其军队的制止,在圣地的教堂附近聚集对抗的宗教暴乱进行有益的反思。
因此,宗教也是一种人类经验的事实。由于它属于实在,所以它必须获得经验的认可和阐释。宗教这一人类经验的事实突出地导向了一种人格的存在概念。如上所述,泛神论是一种哲学而不是一种宗教。而一旦泛神论被理解为一种哲学,那么人格就需要通过某种多神论的形式,证明其自身的正当性。现在,我们必须思考宗教要遵循何种方向才能正常发展。
宗教能够以几近于“无”为其开端,但只有在适当的条件下它才能得到正常的展现。宗教并不是简单不变的事物,而是我们全部本性的一种功能,它会随着我们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理智、理性、良知和类似的意志(共同)促成了我们的宗教概念。因此,在我们的心理或道德发展还很不成熟的时候,宗教本能只能依赖于木棒、石头或者某种低等的丑陋动物。但是随着人类生活的逐渐展开、理智的日益清晰以及良知在我们宗教思想中取得支配地位,出现了某些任何宗教都必须达到的状态,即宗教需要获得充分发展的人性的认同。首先,人们在宗教崇拜中的对象必须是某种符合(人们)理智的事物。正如上文所述,当人们的理智入眠之时,几乎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宗教(崇拜)的对象。但是当人们的理智保持清醒和警惕,并且思想已经发挥其功能的时候,人们就不可能再去崇拜任何低于上帝的存在。理念中的宗教以完美为目标,而且除了完美别无所求。在缺乏洞察力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满足于有缺陷的观念。但是一旦我们的视野开阔了,我们就会抛弃陈旧的概念,或者将其扩充以适应更新的洞见。这一事实使我们摆脱了所有的低级迷信,而这些低级迷信只能活跃在愚昧的黑暗之中。心灵一旦受到伟大的科学真理和世界研究、历史哲学研究的伟大启示的滋养,就不可能再停留在任何多神论和偶像崇拜的形式之中。这样的心灵可能会使利己或其他的理由成为宗教活动的原因,但是任何宗教崇拜永远也不会低于神庙式的膜拜。即使有人认为诸如此类的影像只是一些象征而已,也会获得相同的答案。任何发达的心灵都不会在动物崇拜的形式和偶像崇拜的仪式或活动中找到最高存在的任何有价值的象征。在这样的庙宇膜拜中,理智或者保持缄默,或者出言嘲笑,无论这庙宇是基督教的还是非基督教教的。理智在宗教中拥有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如果这些权利没有受到尊重,那么宗教迟早一定会匍匐在卑鄙的、令人麻痹的迷信脚下。基督教的历史已经提供了众多例证。